问题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合格工程的费用如何承担 |
释义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如何承担费用。原因如下: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交付合格的建设工程。如果承包人交付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的目的就无法实现,发包人不仅可以拒绝接受合同,而且发包人也可以不支付工程款。这是民法调整加工合同关系的原则。 2。根据《解释》,承包人可以对经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进行修复。修缮后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修缮后的建设工程质量仍不合格的,该工程没有使用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支付工程价款是不公平的。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肯定会给承包人造成损失,但承包人是建设工程的建设者,对工程质量不合格应承担主要责任。因此,一般来说,造成的损失也应由承包人承担。《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对不合格建设工程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发包人对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也有过错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在发包人过错的情况下,虽然发包人可能不承担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义务,但承包人未按过错取得工程价款的损失,发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责任。合同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规定既符合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民法的原则,也有利于承包人重视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资料鲁巴网.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理解,建设项目应该在建设之前或之后签订相关协议。这样,出事后就可以直接找到相关负责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在线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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