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
释义 |
(1) 如果租金按时收取,承租人必须按时支付租金。如发生违约,出租人有权收取违约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以上不支付租金或者连续三个月以上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2) 监督合理使用住房。约定房屋由出租人修理的,由出租人负责修理;房屋未及时修理,造成房屋破坏性事故,给承租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按规定收回出租房屋。出租人在租赁期内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4) 不得向未提供真实身份证件的个人和未成年人出租房屋;(五)不得向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出租房屋。承租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当及时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六)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七)将非户籍的承租人告知房屋所在地的街镇租赁住房临时租赁住房管理服务中心;(八)定期对租赁住房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九)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相应的房屋租赁税费。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需要交付占有物使用的,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和使用。交付占有不需要使用的,出租人应当使其处于承租人可以使用的状态。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被承租人直接占有的,承租人有权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时起使用租赁物。 2。租赁合同是连续合同。在租赁物存续期间,出租人有义务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的质量,使租赁物处于约定的使用状态。如果质量下降,承租人的收入或其他权利将受到损害,承租人应保持、修理并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和收入的,出租人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但租赁物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习惯由承租人修理或者因承租人过错造成租赁物损坏的除外。 3。出租人应当保证交付的租赁物能够按照约定为承租人使用和受益,即交付的标的物必须符合约定的用途。 4。 出租人应保证承租人不会因为第三方对租赁物的索赔而无法按照合同使用租赁物。 出租人委托代理人履行管理职责的,应当书面向房屋所在街道、镇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报告。委托代理人应当履行出租人的义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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