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买房是否可行 |
释义 |
问:我们夫妻离婚了,儿子才10岁。我们商量给他买房子。想到要给孩子买,就想以孩子的名义购买并申请房产证。可行吗?律师回答说:从年龄上看,我们的儿子今年只有10岁半。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在同龄同智的情况下进行民事活动。但购买行为中,目标金额高,手续复杂,风险与收益并存,这远远超出了儿童所能预测和承受的风险范围。因此,购买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即其父母履行。根据我国房地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姓名必须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以儿子的名义签订,但儿子不能单独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以购房人代理人的名义同时签订,父母子女关系必须经过公证。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表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表人同意他的法定代表人。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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