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意见: 办理以一方名义登记的夫妻共同不动产或婚前个人不动产转让登记时,是否要求夫妻双方当场签字? 只要登记的权利人当场签字,就不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属于物权,一般登记后生效。房屋权属登记后,具有公示和公信的效力。因此,对于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产权人可以直接办理过户登记,无需夫妻双方当场签字(房改房除外)。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不动产所有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地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一致;不一致的,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但有证据证明房地产登记簿有错误的除外。律师点评:婚后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不影响登记权利人行使物权,二者不存在冲突。假设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侵害了对方的利益,对方有相应的救济方式,就没有必要增加房屋交易的附加条件,也不利于经济发展。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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