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深圳很多新政策规定,未经同意不得转让房地产 |
释义 |
然而,说到与房屋交易双方关系最为密切的新规,却是“未经同意转让房地产无效”。也就是说,按照规定,在商品房预售阶段,购房者可以对未完成的房地产进行提前登记。未经登记人同意,房屋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财产权的转让视为无效,可以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 事实上,除了“未经登记人同意转让不动产无效”的情形外,还有许多其他情形会使不动产交易无效,那么具体情形是什么呢? 1。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售不动产 如果不动产为多人共有,则不动产交易必须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例如如果交易是在其他共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则不动产交易的合同无效,不动产交易无效交易自然会被视为无效。 2。该交易侵犯了优先购买权 作为该房屋的共有人或承租人之一,他们根据规定对该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共有人或承租人打算购买该房屋,但该房屋是由他人购买的,则该交易侵犯了优先购买权,将被视为无效。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与土地密不可分,房屋附属于土地。因此,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如果房屋和土地分开出售,交易将被视为无效。房价必须真实合理,并经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批准。否则,高房价不仅可能引发纠纷,还具有欺诈性质。这样,房地产交易将被视为无效。 综上所述,房地产交易要想正式有效,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否则交易双方都会有损失。现在让我们看看你和另一方的交易是否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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