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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当房子连锁出售时,谁能成为最终的赢家
释义

1、 一方出售一套以上房屋,买受人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办理产权登记的买受人取得。否则,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应当取得该房屋。在房屋买卖纠纷的审理中,如果多个合同有效,且每个买受人都要求履行合同,一般应根据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房屋合法占有、买卖合同成立的先后顺序来确定权利保护顺序。恶意串通提前登记的买受人的权利不得先于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变更登记和合法占有发生在通知登记有效期内,登记的债权人或者占有人的权利不得对抗登记通知的债权人。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应当根据合同向主管机关备案的时间、合同约定的签订时间和有其他证据证明的合同签订时间确定。第二,多卖一套房子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作为不动产,商品房所有权转让必须进行登记,登记是有效要件。所有登记的购房人都已合法取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当然,已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受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转让权属的,其他买受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从合同中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2。其他未办理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可以依法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未办理权属转移手续,仅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房屋权属尚未转移。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致使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已卖给第三人或者房屋已搬迁补偿的事实,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的,可以要求商品房出卖人承担包括返还在内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也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一方出售一套以上房屋,买受人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办理产权登记的买受人取得。否则,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取得房屋。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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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7:5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