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雇和辞职的区别 |
释义 | 一、解雇和辞职的区别 解聘和辞职的区别为: 1.辞职和解聘行为主体不同; 2.辞职和解聘和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不同; 3.辞职和解聘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 4.辞职和解聘的程序不同; 5.辞退和解聘涉及的经济偿付不同。 辞职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辞去当选职务的行为;解聘的行为主体即解聘权的行驶者属于公司企业的管理者或、行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负责人。 辞职是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或者劳动者的自主行为,有利于人力资源的流动和优化配置。解聘可以优化员工组合。作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者,通过解聘等合理的淘汰机制提高人力资源效能。解聘可以使员工更认真地对待自己的工作。 二、辞职有补偿吗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一般不会有补偿;但如果是依法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约;或者单位降低劳动条件来续签,劳动者拒绝的,会有补偿。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辞职后还能申请仲裁吗 申请离职后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但是需要在仲裁时效内。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若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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