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分割房地产权属变更是否纳税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有偿转让,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因此,公司分立、无偿转让房地产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改制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分立的,应当编制下列资料:〈一〉分立的一般说明双方。情况说明应当包括企业分立的经营目的; (2)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分立的批准文件; (3)净资产等有关情况,(四)重组符合特殊税务处理条件的证明资料,包括被分立企业股东取得的股权支付比例(五)工商部门认定的被分立企业和被分立企业股东股权比例证明材料;分立后被分立、被分立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被分立、被分立企业的分立业务会计处理复印件; 阅读本文后,显然,企业分立时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相关法律中有规定,大家可以有详细的了解,这对企业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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