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房产证在房管局抵押,还能贷吗 |
释义 |
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将失效,并将被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所取代。《民法典》施行前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将同一财产抵押给两个以上债权人的,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物已经解除的已登记的,按登记顺序清偿;登记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登记顺序清偿;(三)抵押物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债权。 房产证已经抵押的,可以抵押两次。次级抵押属于余额抵押。根据物权法规定,只要第一次抵押后房地产价值有余额,就可以作为第二次抵押。二次按揭贷款通常只需要申请人的房产证(房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同一财产抵押给两个以上债权人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应当清偿按照登记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顺序清偿;(3)抵押物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贷款前,借款人应填写《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贷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依法取得的有关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或者本人对该房屋具有控制权的证明;抵押房屋的评估报告、评估证明、保险证明文件;购买、建造该房屋的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其他文件或者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的材料。银行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材料。三。借款人应当将抵押物的产权证书、保险单或者有价证券交由银行保管。 4。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将借款人的存贷转给购房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售房或建房单位。贷款结算分为正常结算和提前结算。 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还本付息)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还款)结清贷款; 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的,提前结清应根据借款合同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银行到指定的会计柜台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当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收回银行接管的法律文件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算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根据上述内容的相关答复,可以认定房管局办理的业务不包括房屋抵押贷款。如果你需要房产证的按揭贷款,你必须去银行申请。对于现有的按揭,如果你还需要贷款,一般涉及到二次按揭。如果你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法律网站老师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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