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用地征收能否被拒绝 |
释义 |
1、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如果商业用地的收购是为了公共利益,政府可以申请收购土地,不能拒绝,也不能由有关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它是全民所有的,即国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是政府征收商业用地如何补偿。 1。房屋与土地分开补偿的,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按重置价格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贴、正常经营和生产经营亏损。 2。房地产实行一次补偿的,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贴、正常经营和生产经营亏损。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商业用地征收可否拒绝”问题的回答可见,我国有关法律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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