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法区分所有权 |
释义 |
所有权是一种物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处分和独立控制的权利。所有权包括四个功能:第一,占有,即对财产的实际控制。占有可以分为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如果甲把他的房子租给乙,乙对房子的占有就是非业主占有。在非所有人占有中,可以分为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乙方出租甲方房屋的,乙方占有甲方房屋为合法占有。租赁期届满,乙方仍拥有该房屋的,属于非法占有。非法占有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例如,如果甲方向丙方赠送了一幅乙方的画,而丙方不知道该画不属于甲方,则丙方的占有即为善意占有。明知没有法律依据,还要占有他人财物,如捡到的财物是恶意占有。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目的在于不同的法律后果。善意占有可以取得物的所有权,恶意占有不能取得物的所有权。应当将原物及其取得的利益返还原物所有人,原物所有人不需要向恶意占有人支付任何费用。二是使用,即有效使用财产或者从中获取经济利益。使用权可以由所有权人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权人行使,财产的使用权必须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行使。三是收入,是指财产使用权和取得一定经济利益的权利。用益权之所以成为所有权的一项重要功能,是因为拥有某物的人希望通过它获得新的经济利益。所有权本身也必须在经济上实现自身和繁衍。第四是处分权,即所有权人对财产的消费权和转让权。处分权是财产所有权的核心。一般而言,处分权只能由所有权人自己行使。但是,在特定情况下,非业主也可以依法或者按照合同行使财产处分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构成了完全所有权的四项权利和功能。业主往往通过对自身四项权利和功能的分离和恢复,满足自身生产生活的需要,充分发挥财产的使用功能。同时,所有权人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即不因所有权的行使而妨碍他人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所有权类型是所有权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根据我国目前的所有制结构,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国家、集体和私人的财产所有权,明确规定了国家的主体、范围、管理体制、行使权利的方式以及保护的原则和方法,集体财产和私有财产。 有关更多法律知识,请访问律师网征求意见。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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