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一式几份 |
释义 | 自书遗嘱一式几份 自书遗嘱不一定要有遗嘱执行人,在份数上没有要求,一般由自己保管,或者交由指定遗产继承人保管。 要二个见证人,一个执行人,见证人最好也人手一份。有条件时,建议去做公证。 我国《继承法》对自书遗嘱的规定是:“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据此,在立自书遗嘱时,务必谨记以下三个内容: 第一,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尽量不要打印,因为打印遗嘱难以直接判断遗嘱为被继承人亲自书写还是他人书写; 第二,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亲笔签名表明其认可遗嘱内容,并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 第三,须立遗嘱人亲笔注明立遗嘱的年、月、日,以避免出现时间不准确而发生内容抵触的数份遗嘱,无法确定最后所立的遗嘱。 1、自书遗嘱及其形式要件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2、遗嘱的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立遗嘱时头脑要清醒,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一般情况下,自书遗嘱只要满足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由上可见,法律对遗嘱的形式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自书遗嘱虽然内容简单,但实践当中却常常因当事人书写不规范而被判定无效。 因此,建议立遗嘱人尽量在律师指导下书写,并由专门机构保存,这样既保证了遗嘱合法有效,又能免去保存方面的后顾之忧。 如果您或者家人、亲友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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