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留财产的保留期和超过保留期的处理 |
释义 |
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应当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后两个月以上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与债务人协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财产。保留财产折价或者变卖、变卖后,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内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向留置权人支付。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未届满的,留置权人将改变留置财产的价值,属于侵权行为。设定留置权的主要目的是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债权的充分实现。法律鼓励双方尽可能多地履行合同。因此,法律上应该有一个宽限期。首先,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是留置权的标的物。是指债务到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扣押的债务人财产。留置权的范围是指留置权效力所涵盖的标的物的范围,一般包括标的物、附随物、孳息以及留置权的代位权和附加权。详情如下: 1。留置权的主要财产,是指债权人根据合同依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动产可以是债务人完全有权处分的动产,也可以是债务人在债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权处分的动产。 2。附属物是指附在主体上的附属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留置权的效力也及于留置权的从犯。但是,如果从犯未随留置权转移给占有人,留置权的效力不延伸至从犯。也就是说,只有当从犯也是债权人占有时,才能成为留置权效力的范围。否则,无论从犯仍由债务人占有或已转让给他人,留置权的效力都小于此。但是,当事人双方约定担保物不属于担保物的范围,或者主、担保物可以分离,并且主、担保物的价值足以保证全部债权的,留置权的效力不能延伸至担保物。 3。水果包括法定水果和天然水果。除当事人对孳息另有约定外,留置权的效力及于留置孳息,债权人可以收取孳息并优先受偿。 4。留置权的效力也延伸到留置权的代位权。债权人可以优先以留置权的代位权或者替代权获得赔偿。留置权附属于其他动产的,由留置权人取得附物所有权的,留置权的效力及于附物;留置权人与附物人因附物共有附物的,留置权之效力,仅限于依附随物之价值计算之附随物之到期部分。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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