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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材料是什么
释义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房地产权属证明或者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的文件,《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房地产权属证明或者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3)与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有关的资料;
    

(4)与房地产边界和面积有关的资料,如产权调查表、地块地图、房屋平面图、地块边界点坐标等;
    

(5)其他必要的资料。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现有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搬迁重建;
    

2。除了把孩子留在附近,其他孩子确实需要另设一扇门,而且现有的宅基地低于家庭标准;
    

3。经主管部门批准,外迁农民无住房;
    

4。集体组织招收的技术人员必须在当地落户,户籍已经迁入;
    

5。离退休、离退休干部、离退休军人、侨眷、亲属、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以合法证件返回原居住地,无宅基地建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申请宅基地;
    

2。一个家庭的一个子女(女性)拥有多个宅基地(包括一个宅基地);
    

3。户口迁出,不在本地居住;
    

4。年龄不满18周岁,不具备分户条件;居住在农村,未将户口迁往当地的。

6。不得按照其他规定建房、整理宅基地。
    

因房屋买卖、出租等原因造成宅基地不符合标准或者失去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但两户宅基地不符合标准的,可以相互调整,经批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严禁以建房为名从事房地产开发和投机活动。现有住宅改为经营性用地的,除不再批准新宅基地外,自经营之日起按经营性用地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收取土地使用费。对于户籍已“农转非”人员,应及时减少居住基地面积。此外,要求城镇职工自费建房,由城建部门统一规划。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在农村买地、租地建房。
    

以上是作者整理的相关知识律师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使用权申请登记信息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资料。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什么问题,可以来找我律师网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他们会给你最准确的答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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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