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死刑案件证据规则是什么 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办理死刑案件,必须以证据确实、充分,证实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真实充分的证据是指: (一)有证据证明定罪量刑的事实; (二)每个终审案件的证据都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或者矛盾可以合理消除; (四)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已经确定; (五)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律,从证据中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结论。 二、哪些人不符合被判决死刑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不适用死刑的条件如下: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三、执行死刑的程序 执行死刑的程序: 1.在交付执行3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同时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 2.执行死刑应当以注射或者枪决等方式; 3.执行死刑完成后,由法医确认罪犯是否已经死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2]《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