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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到期未还贷的,抵押房屋归贷款人所有。协议是否有效
释义

约定到期不还的,抵押房屋归贷款人所有。协议有效吗?

秦敬民律师回答:没有,首先,你在把房子抵押给你的时候,没有明确对方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没有抵押登记手续的,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城市房地产抵押的,抵押物应当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的规定,对方的房地产抵押无效。其次,即使抵押登记手续已经办妥,您之间约定的“到期不还的,房屋归贷款人所有”也违反了《担保法》第四十条“抵押合同订立时,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不得在合同中约定抵押物的所有权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清偿时转让给债权人。有“是”规定的无效。因此,房子不能归你所有,你无权要求对方配合你办理过户手续。即使将案件提交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这一请求。最后,因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你还贷,你应尽快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财产。或者先申请财产保全再起诉。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后,对方当事人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该财产,并从拍卖、变卖所得中优先受偿。当然,如果在庭审期间或者判决后,对方愿意用不动产清偿债务并达成相关协议,那么此时的协议是有效的。当它不能履行时,你可以要求房地产转让。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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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3: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