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于所有继承案件 |
释义 | 一、转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于所有继承案件 转继承的诉讼时效是适用于所有继承案件。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区别在哪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而转继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 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代位继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生。转继承只能发生地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 3.主体的不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接晚辈血亲,而在转继承中,享有转继承权的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 4.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三、转继承怎么办理 法律网提醒您,转继承办理流程为: 1.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 2.其他继承人携带被继承人死亡、遗产的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去公证处办理公证; 3.其他继承人协商一致分割已经死亡的继承人部门的遗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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