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卢森堡大公国政党制度 |
释义 | 实行多党制。其政党肇始于20世纪开端,即1902年成立的社会主义工人党。卢森堡宪法对政党未作规定,政党的法律地位由其他一般法律确立。许多法律,尤其是1919年的比例代表制(法),详细规定了选举行为及其程序,特别对政党代表名单作了规定。政党在其内部组织和筹措资金方面不受限制。政党分全国和地方两级组织,其最高权力机构是一年一度的党代会(共产党每3年1次)。主要政党有基督教社会党、民主党、社会工人党、共产党等。各政党对与非政党组织,如天主教会、各种工会等的关系都十分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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