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抚养费协议书何时需要进行公证 |
释义 |
一、子女抚养费协议书何时需要进行公证 子女抚养费协议书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公证。子女抚养协议书不公证,满足这些条件也是有效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子女抚养费协议书的公证程序需要怎样操作 子女抚养费协议书的公证程序是: 1.被扶养人的父母提出申请; 2.公证处受理; 3.公证处审查; 4.出具公证书。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需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一般较为简单的公证事项十五个工作日内就可以收到公证书,注意是“工作日”,意思是排除了双休日后计算的时间是十五天。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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