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查其他应付账款的提示是什么 |
释义 |
1。是否存在利用其他应付款隐瞒收入的现象。一些企业将应计入收入账户的金额计入“其他应付款”账户,以隐瞒收入、偷税漏税。审核时,其他应付款明细账应是重点。未按规定设置明细账,如科目名称、类别、摘要不清等,应复核有关会计凭证。 2。其他应收款是流动负债,通常在一个营业周期内支付。如果其他应付账款长期挂账,可能存在以下问题:(1)隐性收入。对其他应付款各项经济业务的记账时间进行复核。如果长到无法在信用证中列出,则应进一步审核会计凭证。(2) 逾期未归还包装材料收取的押金,故意不及时结转收入,少计当期实现利润,偷税漏税的。根据税法规定,不再退还且已征收一年以上的保证金,计入应税货物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保证金扣除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转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审查时,应根据其他应付款担保金的明细账,审查原始单据,特别是租赁、出借合同,看买受人是否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归还包装材料,在出卖人逾期不转款的同时,根据企业经济业务特点,也可直接要求企业提供与买受人签订的租赁、出借包装合同,并按合同核对其他应付款记录。 3。 一些企业将卖方给予买方的销售退税列为“其他应付款”,逃避增值税和所得税。注意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或现金日记账,通过汇总发现问题;汇总不清楚的,进一步复核原始单据。 举例:税务人员在对某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2月10日会计凭证汇总栏中注明的经济业务为“销售余料收入”,金额为4000元。其会计处理为:贷款:银行存款4000贷款:其他应付款4000销售企业的余料收入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但企业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未按照税法规定,按照适用的产品税率计算提取该部分所得的增值税。科目调整如下: (1)本年调整: 借方:其他应付款4000 贷方:其他营业收入3418.80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581.20 (2)跨年调整: 借方:其他应付款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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