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息服务业的企业能否成为企业 |
释义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第四条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实施前的应税劳务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符合规定的,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第六条试点实施后,符合条件的试点纳税人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及有关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根据营改增的有关规定,试点纳税人在确定销售金额时能够抵扣差额的应税劳务年销售额,按照抵扣前的销售额计算。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四条,年度应纳税销售额不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和新办企业标准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同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计算,提供准确的税务信息。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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