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条件适合签订劳动合同 |
释义 |
什么样的条件适合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用工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适用的条件包括兼职、雇工等,如清洁工、钟点工、保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工资为主,同一用人单位劳动者日均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前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1。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首先要明确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判断其是否为合法企业,并知道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这些信息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得。同时要求在合同中明确这些内容。劳动者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自己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地点。案例一:张家住四季青桥附近。她申请了家附近一家连锁超市的工作。过了一段时间,公司把她调到郊区的一家连锁店工作,引起纠纷。由于合同中只写明张某将在北京工作,案件焦点是合同中约定的具体工作地点不详,导致诉讼败诉。案例二:赵某应聘了一家汽车厂的总装调试工,属于技术性工作,工资较高;后来企业把他调到了非技术性的低薪岗位,他不愿意做。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经营者”,这是一项涉及面广,又没有具体工作性质,导致损失的纠纷。劳动报酬应当明确,避免口头约定。例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奖金吗?奖金按什么标准发放?这些数据必须反映在合同中,不要相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1000多元。老板承诺每月能拿到2000多元。打工几个月后,小李每月仍能拿到1000多元,由此引发纠纷。最后,小李没有得到想要的报酬,因为老板没有理由说话。要特别注意试用期。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只规定试用期的合同无效。在试用期结束后要求劳动者离职是一种骗局。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离职,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除外。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劳动用工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兼职、雇工等,如清洁工、钟点工、保姆等,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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