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租赁合同仲裁是否具有专属管辖权 |
释义 |
土地租赁合同仲裁是否使用专属管辖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政策性住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房地产纠纷。中国民事诉讼法的专属管辖权如下: 1。
2。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诉讼的,由港口经营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提起的诉讼,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居住地或者主要继承地(以价值为准)为准。如何解决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履行及不履行后果所产生的纠纷。履行争议,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否履行或者履行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争议。不履行纠纷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中,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的,由哪一方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的纠纷。与其他合同一样,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四种: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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