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地的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长期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用地,旅游娱乐40年;综合用地或其他用地50年。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或者约定,对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取得和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一个外延很广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闲置土地使用权。2011年1月,“土地使用期满后将无偿收回土地”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律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划拨、转让、租赁、分享等。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期限,是指土地交易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使用权期限的长短直接影响到土地的使用年限和相应的土地收益。如果确定土地年收入,土地使用年限越长,土地总收入越多,土地利用效率越高,地价也会相应上涨。因此,可以通过对使用权的修改,消除因使用权不同造成的价差。式中: k——比较案例期至被评估土地使用期的期间修正系数; R——土地折减率; m——被评估土地使用权期间; n——比较案例期的土地使用权期间案例。 (2)用期限修正系数对交易案例的地价进行修正,即:期限修正后的地价=比较案例的地价×K 案例:如果比较案例的成交价格为500元/平方米,则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500元/平方米使用年限为30年,评估年限为20年,本市土地折减率为8%,则年限修正如下: 年限修正地价=500×1-1/(1+8%)20/[1-1/(1+8%)30]=436.06元/M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