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期限到了该怎么办 |
释义 |
土地使用期限到了怎么办。可以由业主共同提出缴纳土地出让金,该出让金应低于同类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与市场价的差价。根据规划的需要,国家应当收回地上的土地和建筑物。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采取类似拆迁安置的方式解决。 根据调查,第一种方法是大家普遍接受的,有人认为房屋70年内就会被拆除。 无论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一个到期时间。土地使用期满后,只要房子能住,土地就得续期。这是关键,如何更新?如何计算续费金额?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楼面地价指导价,按一定比例支付。根据2007年3月通过的《物权法》,“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2007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是,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时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最迟应当在期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应当经批准。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不申请续期或者批准的,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对此,上海财经政法研究院研究员聂教授认为,虽然城市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时间有所更新,但《物权法》被认为是一部财产保护的专门法律,类似于房地产的保护,居民最重要的财产就是权力。因此,当房地产用地使用期限届满,不再具有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自动续期”,政府不能无偿强制收回土地时,温州市民该怎么办。如果居民不缴纳土地出让金,房地产商将无偿使用土地,这与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类似。当然,这种土地使用权会限制房地产所有者在房地产转让、抵押等方面的权利,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收回这些权利。 从理论上讲,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转让的公民只需要居住,就可以继续居住在房屋内,而不必缴纳土地出让金。但是,如果要考虑将来转让、抵押房地产的可能性,就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具有转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土地出让金。首先,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必需品;(三)公民的林木、畜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二,土地承包收益可以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的个人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继承。法律允许继承人继续履行个别合同的,依照合同办理。农村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国家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原和其他农用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第一百二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原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第一百二十六条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场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种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第一百二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成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地使用权证,并进行登记,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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