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盐城市2020年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 |
释义 |
盐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标准的通知》(省政府发〔2015〕124号)和省财政厅、国务院《关于盐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方案的批复》的要求省地税局(省地税发〔2016〕44号),盐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将于201年开征,新的计税标准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调整后的单位计税标准和土地等级范围如下: 东台市、大丰区:一级用地10元/m2;二级用地6元/m2;三级用地4元/m2;四级用地2元/m2。其他县:一等地6元/m2;二等地4元/m2;三等地2元/m2。二是盐城市土地等级范围为一级用地:建军路南北两侧东起建军桥,西起灯影桥。 二级用地:除上述一级用地外,东起小洋河,西起川长河,南起川长河,北起黄海路。 三级用地:除上述一、二级区域外,东线:通榆河段(北起通榆河与234省道交界处,南至通榆河与北环路交界处)、东环路段(北起北环路,南至南环路)南线:南环路;东线:南环路;东线:南环路;东线:北环路;南线:南环路;东线:南环路;西线:燕京高速公路段(南起淮盐高速公路大桥与燕京高速公路交汇处,北至燕京高速公路与东仓路交汇处),新建204国道段(南起燕京高速与东仓路交界处,北至新建204国道与234省道交界处);北线:234省道(东起通榆河与234省道交汇处,西至204新国道与234省道交汇处)。 四级用地:除上述外,高速环路城市规划区内的其他区域,以及亭湖环保产业园、盐都新区、盘黄街、延龙街、张庄街。第五类土地:城市规划区内除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 谁缴纳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和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根据这一规定,土地使用税应由实际土地使用者缴纳。具体来说:由应税单位和个人出租的,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由免税单位出租的,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我们需要注意一个特殊的情况,那就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在城市土地使用税范围内,应税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已实际使用,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 盐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各地土地使用税的税率会有所不同。在出让土地使用权时,最好了解地税知识。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个大问题。如果你想解决这个问题,给自己带来好处,你可以向律师咨询律师网寻求帮助。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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