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批准征用土地是否合法 |
释义 |
土地征收人未经征地批准擅自拿地是否合法 未经征地批准擅自拿地是违法的,但经征地批准不一定合法。 从完整的征地程序到征地审批文件有哪些程序?市、县、区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征地计划的村(居)委会发布征地计划公告,将征地方案告知村(居)委会和村民,并将征地方案的范围、面积、土地类型、位置、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安置人员和安置方式在征地方案村(居)委会一次性张贴公告村(居)委会公告栏和村民小组。征地方案公布后,抢种的农作物和抢建的建筑物不纳入补偿范围。公安局还将暂停村(居)委会户籍人员出入境。征地计划公布后,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地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征地计划的权属、土地类型、面积和附着物权属、类型和数量等情况,计算征地涉及的被安置农民情况,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和人员安置方案,由村(居)委会、农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确认并签字。县、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在上报征地材料前,应当会同当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将确认结果、征地范围、用途、地点、补偿标准和人员安置方案向社会公布建议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取被征地村民的意见。根据征地调查结果、征地补偿标准、人员安置计划和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组织、审核和上报征地资料,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制定建设用地报送规范、农用地转用计划、征地计划、补充耕地计划和供地计划,经批准后报区县人民政府初审,报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市、县人民政府报送的征地材料,由省、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所有征地材料齐全,征地手续合法,征地补偿符合最低保护标准,人员安置方案已确认并报省、市人民政府批准。需要报国务院批准的,经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报国务院批准。征地经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后,由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部出具正式的征地批准文件。6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省、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部的征地批准文件下发后,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并由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需在村(居)委会和村民小组张贴。有条件的,在看到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也可以通过广播、公告等方式进行宣传,被征地村民到公告指定的岗位和联系人处,持土地所有权证等产权证办理补偿登记。根据征地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县、区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农民和村(居)委会已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一式三份,国土资源部门一份,农民和农民各一份村(居)委会一个。此外,征地补偿款应及时足额支付给农民和村(居)委会;征地补偿款执行不到位的,农民有权拒绝交出土地。 未经征地审批擅自征地是违法的,但经征地审批不一定合法。以上就是小编为你解答的所有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访问律师网在线法律咨询。你也可以阅读相关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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