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征收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农村房屋征收的法律程序。做好项目征收和前期调查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县、区政府。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有关部门要对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政府部门应当组织赔偿。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旧城改造项目组织的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听证会) 6。县、区政府根据民意和听证情况,对征求意见、听证、修改情况进行公示,修订并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讨论决定公布房屋征收决定书,做好房屋征收决定书的公示和解释工作。逾期不能达成补偿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作出补偿决定的人民政府报告,并依法交付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申请范围内予以公告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农村土地征用的法律程序。下发计划征地通知书 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在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张贴计划征地通知书,告知村民需要征地,包括征地范围、面积、土地用途等,目的、补偿方式、标准、安置方式等与村民协商。与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乡政府协商,与村委会、村民协商公告内容,记录并协调安置。同时,必须告知村民申请听证的权利。村民要求听证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主持。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土地所有人、使用人对征收范围内被征收土地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如实登记,并由三方核实确认登记内容。 以上是我国法律部门在实际征收房屋时需要经过的法律程序。可见,它照顾到了业主的权益。如果出现未经任何协商就强拆的情况,我们建议可以联系律师寻求帮助。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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