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手续已经启动。危房鉴定能不能拆除 |
释义 |
启动征地程序后,是否可以通过危房鉴定拆除危房 如果启动了补偿程序,即使是危险的,应该按照补偿程序征收,而不是按照危房鉴定拆除房屋,这是程序滥用的表现。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的指导。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等。 市、县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的宣传和说明工作。 依法被征收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来说,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后,拆迁方应赔偿房屋所有人的损失,即拆迁补偿。而且,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往往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形式确定。那么,合同双方应该知道协议应该包括什么。 在实践中,房屋拆迁一旦确定,就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协议内容要具体明确,否则,双方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具体而言,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在实践中,拆迁补偿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采用货币补偿的,应当明确补偿金额的计算,确定最终补偿金额。 以产权置换的,应当详细约定置换位置和置换面积,避免双方在签订协议、拆除房屋后发生纠纷。按照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补偿费应当全部到位,存入专户,专款专用”,因此,在拆迁方作出决定前,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补偿金额,所以在签订拆迁协议时经同意,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和安置房的交付时间也可以确定。一般来说,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如果被拆迁人不支付房屋款或者不提取补偿款,那么被拆迁人可以根据协议积极起诉维权。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如果征收补偿程序已经启动,即使是危险的,也应该按照征收补偿程序征收,而不是按照危房鉴定强行拆除房屋,这是程序滥用的表现。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