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省仙桃市征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湖北省仙桃市土地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仙桃市主城区中心行政村。补偿标准:耕地:53200元/亩;菜地:58520元/亩;果园:55860元/亩;茶园:55860元/亩;集约鱼塘:58520元/亩;林地:53200元/亩;未利用地:26600元/亩。 二级片区范围:仙桃市主城区三板行政村、中心区、外城区三板行政村、纺织工业园区霞下行政村。补偿标准:耕地:36800元/亩;菜地:40480元/亩;果园:38640元/亩;茶园:38640元/亩;集约鱼塘:40480元/亩;林地:36800元/亩;未利用地:18400元/亩。 三类区域范围:郑场、郭河、绵城、通海口、陈场、杨林圩、沙湖、西柳河、樟峪口、茅嘴、三福滩、湖场、张沟、彭场、元中场及农林牧渔业行政村。 补偿标准:耕地34040元/亩;菜地37444元/亩;果园35742元/亩;茶园35742元/亩;集约鱼塘37444元/亩;林地34040元/亩;未利用地18400元/亩。 也就是说,拆迁律师提醒被征收人,上述补偿标准只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如果您仍然不了解标准,欢迎您咨询鸡鸣拆迁律师(热线:40061660)。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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