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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释义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有两类用地:南门街、城南街、城东街、城北街、中州街、港列街、城西街。补偿标准:耕地50400元/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养殖水面52300元/亩;未利用地15467元/亩。
    

六类片区范围:白沙街、扎坡镇、平港镇、布场镇、双街镇。

补偿标准:耕地:46600元/亩;园地:35867元/亩;林地:16800元/亩;养殖水面:48400元/亩;未利用地:14333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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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