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村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能否获得补偿 |
释义 |
非村民购买农村宅基地能否获得补偿 非村民购买农村宅基地不能获得补偿。因为卖宅基地只能是村里的村民,否则买卖合同就无法成立。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一项权利,与宅基地所有者的具体身份有关。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者变相取得。根据《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的强制性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划拨给村民,城镇居民不能获得农村购买的宅基地、农民住房或“小产权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出租、占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非经济组织人员与农民签订的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一律无效。 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经认定无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解除后,从合同中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无法返还或者无需返还的,给予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责任。买受人可以按照“房产出售后,出卖人的禁止反悔行为造成买受人信赖利益的损失,并要求出卖人根据过错程度承担损失”的思路,要求出卖人给予买受人一定比例的经济赔偿,而不是将原价返还买受人,并通过鉴定等方式确认房屋价值,出售房屋的农民按比例承担过错责任。农村宅基地的特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相关,具有一定的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家庭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着村民身份的改变而改变。其次,宅基地使用权的使用受到限制。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土地上建房作为生活资料。第三,宅基地使用权是福利性的、不确定的。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主要体现在农民能够廉价获得宅基地并获得基本生活条件的最低福利上。由于提供了无限的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基本稳定的生活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只是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为基础的福利权利,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流转。 通过小编的安排,我们可以知道,非村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无法获得补偿。因为卖宅基地只能是村里的村民,否则买卖合同就无法成立。以上是作者总结的相关知识律师网. 如果你有任何问题,请来找我律师网在线法律咨询。这里有一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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