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几个证明材料 |
释义 | 一、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几个证明材料 1.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带六种材料,分别是: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2.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强制执行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强制执行主要有以下程序: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 三、强制执行费谁来承担 强制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有关裁决结果的,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理的,相关费用由法院根据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来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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