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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商铺未因遭遇拆迁,房东应给予补偿
释义

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东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损失的赔偿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下列补偿:
    

(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给予补偿;
    <(二)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三)房屋征收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二十二条因房屋征收造成拆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拆迁费;发生房屋产权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第二十三条因收购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收购房屋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是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评估。被征收人对拆迁补偿仍有异议的,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商铺未到期拆迁,房东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损失的赔偿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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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19:5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