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安置费和员工之间有没有关系 |
释义 |
是与员工相关的搬迁费。 职工安置不仅涉及企业自身的损失,还涉及政府对下岗职工的安置。员工安置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制定的停产停业规定中,包括了职工安置费,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中非住宅房屋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生产经营非住宅房屋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职工月收入)生活补贴)×停产停业补偿期。同时,《办法》规定,职工月生活补助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停产停业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基本生活补助。职工月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征收决定书》下发前上月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补发一个月工资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定期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履行的除外同意续签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劳动者平均月薪三倍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为三倍三倍于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实际上,这种一刀切的补偿方法在实践中是很难解决的问题。比如,很多员工等不及企业重新开业,就不得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由于其长期服务,需要给予企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但按照上述办法,仅给予基本生活补贴是无法安置职工的。 企业可以获得员工搬迁的结算费,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与律师协商指导律师网. 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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