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把房子搬走 |
释义 |
拆迁户被法院强制执行后如何处理 在法定期限内不同意拆迁补偿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否则,征收决策机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二十八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易用房和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具体程序如下: 工作程序: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听证组织→批准→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条件: 1。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裁定,送交拆迁方;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未超过裁定规定的搬迁期限搬迁的; 3。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或者提供周转房的; 4。拆迁人已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了证据担保; 5。有理由要求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报批:符合行政强制拆迁条件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张贴强制拆迁通知书; 2。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应当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项准备工作;实施方案应当报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同一级别的记录; 3。通知拆迁人员到公证机关办理相关证据保全;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被拆迁人届时配合现场实施; 5。将强制拆迁的时间通知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并派人到现场协助实施; 6。做好装运和储存的各种准备;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当被拆迁户被法院强制拆迁时,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你可以找一个律师律师网一对一地向你解释。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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