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可以申请土地出让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内将某一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体是政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转让人。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主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批和出让方案的具体实施。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活动的审批和权属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出让人)与土地使用者(受让人)就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达成的书面协议,明确了双方的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以合同形式明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体是政府。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他们就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律师网. 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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