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同解除权
释义

如果投保人在保单交付后10天内对保险选择权不满意,可亲自向保险公司申请或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登记,要求解除所有保险合同。上述撤销的效力自申请人亲自交付合同之日起生效,或自邮戳邮寄之日零时起生效。保险合同自始至终无效,保险公司应无息退还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合同解除后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但在合同解除生效前,发生保险事故的,视为合同未解除,保险公司仍应承担保险责任。
    

用好合同解除权
    

保单解除权是指投保人自收到人寿保险单之日起10日内向保险公司申请解除保险,保险公司将全额退还保费。为保证此项权利的顺利行使,请注意:(1)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单时,必须填写保单收据,保险公司一般以收据日期为收到保险单的日期;(2)投保人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而不必考虑解除合同的理由,但必须书面表示,口头申请无效;(3)解除合同的权利影响销售人员的利益,销售人员可以予以阻止。这时,你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9: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