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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审限
释义

审限

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法定期限。有刑事审限和民事审限之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第一审审限,即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的期限,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刑事第二审限,指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抗诉案件的时间,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民事审限有以下几种:(1)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3)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审理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4)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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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