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外国保险公司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
释义 |
1、 外资保险公司; 2。合资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公司保险分公司; 设立外国保险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保险业务30年以上; 2。(三)申请前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亿美元;(四)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保险监管制度,(五)符合投保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偿付能力标准; 6。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主管部门同意申请; 7。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计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时,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合资保险公司的申请书,由合资各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 2。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偿付能力标准证明以及申请表上的书面意见; 3。外国申请人的公司章程和最近三年的年度报告; 4。设立合资保险公司申请人的情况; 五、设立保险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准备方案; 六、名单,筹备设立保险公司负责人的简历和资格证明; VII。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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