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为保护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成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3)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依法整顿,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减员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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