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受害人误工费赔偿 |
释义 |
交通事故受害人工作费用损失的赔偿,是当事人因受伤不能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按照误工时间和受害人收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旷工的,旷工时间可以计算到伤残认定日的前一天。交通事故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滞纳金。 有关迟延费的法律和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迟延费根据迟延时间和受害人的收入确定。 延迟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旷工的,旷工时间可以计算到伤残认定日的前一天。被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滞纳金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被害人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参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五条:经医院批准从事护理专业的,误工补贴可按实际收入损失计算。应得的奖金可按补偿金额计算。本人无工资性收入的,补偿标准以当地一般临时工工资标准为限。 计算公式 1。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补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1)能够证明的,误工补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参照同一地区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补偿金额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类似行业:误工补偿金额=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类似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工作延误时间时,一般以医院施工休息时间为标准。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可以将缺勤时间设置为伤残日的前一天。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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