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省扬州市2020年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
释义 |
2020年,江苏省扬州市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致人残疾的,应当支付伤残赔偿金;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精神抚慰金侵犯他人而未造成死亡和残疾的。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和其他人身权利受到非法侵犯的,可以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于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金额可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五个层次;对于一般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金额可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四个层次。江苏省高级法院、公安厅关于办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因交通事故造成精神损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民事侵权。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认定一般不超过5万元。人民法院驳回的诉讼请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侵犯人格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未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诉讼终结后,又以同一侵权事实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自然人因侵权死亡,或者其死亡后人格、身体受到侵害,其配偶、父母、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列为原告;无配偶、父母、子女的,其他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其他近亲属应当列为原告。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等具体情况;3)侵权造成的后果;4) 侵权人的利益;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4)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结论,在江苏地区,如果涉及精神创伤,一般赔偿不超过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分为五个层次。如果是一般精神损害,只需几千元。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意见,可以致电法律ba的在线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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