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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机构应如何承担行政责任
释义

医疗机构应如何承担行政责任?

医疗机构违反《治疗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不如实告知病人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为病人提供复印、复制资料服务的;(三)不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书写、妥善保管病历的;(八)不报告的(九)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十)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四)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抢救性病历内容的;(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启封抢救性病历和实物资料的;(六)未设立医疗服务质量监督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七)未制定医疗事故防治方案的。
    

如果被确定为医疗事故,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争议双方的请求进行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双方自愿的原则,赔偿数额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计算。
    

经调解,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双方履行;调解不成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调解。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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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