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级和丙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医疗费用:按医疗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的治疗费用计算,按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病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超过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作3倍的,按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年薪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差旅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薪计算。(五)伤残生活补助: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的伤残程度和年平均生活费用,最高赔偿期限为自确定伤残当月起30年;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年满70周岁的,不得超过5年。(6) 残疾器具费用:因残疾需要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通用器具费用计算。受扶养人生活费:残疾人死亡前实际抚养的人或者残疾人死亡前无劳动能力的人,按照其户籍或者住所的最低生活标准计算。不满十六周岁的,应当提拔至十六周岁。年满16周岁没有劳动能力的,抚育20年;年满60周岁的,抚育15年以下;年满70周岁的,抚育5年以下。 (九)交通费:根据患者实际需要的交通费计算,按凭证支付。(x) 住宿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和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并按标准支付。(十一) 精神损害抚恤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死亡的赔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伤残的赔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医疗事故赔偿由承担赔偿责任的医疗机构一次性结算支付。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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