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安抗辩权的实现条件 |
释义 |
不安抗辩权的实现条件如下:1。双方对同一合同负有对价债务。行使抗辩权的当事人没有提前给付的义务。双方债务已到期。另一方未支付或拟支付。我国《合同法》对无抗辩权制度作了如下规定: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可以中止履行:(1)业务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提取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誉;(四)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无明确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另一方当事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不恢复履行能力,又不提供相应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对于这个问题,您可以从本文的内容中清楚地看到。不抗辩权也是一种常见的抗辩权。我们需要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以便更好地行使不可抗辩权,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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