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的违法行为是否会导致司法赔偿 |
释义 |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看守所非法侵害加害人合法利益的,将导致司法赔偿,侵害加害人的看守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行使侦查、起诉、审判职权的机关和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该机关应当承担赔偿义务。公民被拘留,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由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案、不起诉、无罪释放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宣告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是赔偿责任机关。第二审改判无罪或者二审发回重审后作出无罪判决的,作出第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是赔偿责任机关。
拘留中心拘留囚犯的程序。再审案件被羁押的被告人,可以由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副本)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书、人民法院起诉状予以羁押。 在拘留所拘留罪犯前,医生应对罪犯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罪犯健康检查表”。有《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拘留,拘留机关应当依法采取其他措施。对羁押后发现不应当羁押的,要求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 看守所羁押罪犯时,看守所民警必须严格检查其身体和携带的物品,严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狱。 对在押人员进行讯问,填写在押人员登记表。 拘留囚犯必须由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执行。女性罪犯的体格检查应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应当告知被羁押人有权依法进行辩护、上诉、检举和起诉;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不决定停止行使表决权的,可以行使表决权。同时,还应告知他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狱规则。 男性和女性罪犯、成年和未成年罪犯以及共犯应分开关押。如果条件允许,初犯和累犯也应分开关押。 需要单独监禁的罪犯,由办案机关提出,报主管领导机关批准后实施。 罪犯入监后,应拍半身免冠一寸照片,照片连同底片一并纳入罪犯档案。 看守所在押人员档案的内容应包括:羁押证明、在押人员登记表、照片和底片、在押人员健康检查表、财产羁押登记表、羁押证变更、羁押期间的表现和疾病治疗记录、出境证明等,等。 看守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保存罪犯档案。查阅犯罪档案必须经看守所所长批准。 办案机关需要将在押人员移送其他机关管辖时,应当填写《转羁押证明》,加盖公章,将在押人员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变更羁押证明上加盖公章,注明受理时间,并及时送看守所。看守所应当凭证明办理被羁押人变更羁押手续,并立即向移交机关出具回执。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看守所非法侵害加害人合法利益的,将导致司法赔偿,侵害加害人的看守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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