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部督办的案件严重吗 |
释义 |
公安部督办的案件严重吗? 公安部直接督办的案件属于国家大案要案,性质恶劣。只有对全国有严重影响的案件或者涉外案件,公安部才能直接督办。第三百五十五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对国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犯罪,应当给予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国人入境地或者入境后的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案侦查;外国人不入境的,被害人应当在该国居住;没有被害人或者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罪的,由公安部决定分配管辖权。第三百五十六条外国人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者可能引起外交谈判的案件,有关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公安部报告,同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报告。必要时,由公安部、外交部通知中国驻外使领馆。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公安部督办案件是否严重”问题的回答。公安部直接督办的案件属于国家大案要案,案件性质恶劣。只有对全国有严重影响的案件或者涉外案件,公安部才能直接监督。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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