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48小时是一种定罪 |
释义 |
1、 拘留一个人48小时是否定罪。 被讯问人的羁押时间,自被带到公安机关之日起不得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并保存讯问笔录。经批准继续质证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所在单位。拒绝批准继续讯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讯问人。 公安机关经连续质证,认为依法需要对被讯问人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讯问人。第二,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可以传唤犯罪嫌疑人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市、县或者住所讯问,不需要逮捕、拘留。但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逮捕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情节特别严重、复杂,需要羁押、逮捕的,传唤、逮捕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对犯罪嫌疑人不得以连续传唤、传唤的形式变相羁押。 我们可以理解,传唤48小时的行为不一定是定罪。如果情况特殊,时间可以延长。希望你能理解。以上均为法律咨询网组织的相关内容。如果你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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