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辞退补偿标准 |
释义 |
试用期辞退的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1) 试用期内,经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议拒不改正的;(五)有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内,劳动者因下列四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首先,试用期员工被迫离职。一般来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经济补偿,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的违法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 第二,用人单位向试用期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双方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三是用人单位非过失终止合同。试用期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经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四,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或者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终止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我们需要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需要从法律的角度来了解具体的赔偿规定。试用期对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用人单位的非法侵害。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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